申报条件
一、经营管理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
(1)具有大学专科毕业文凭(含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经营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(2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或拟从事本职业工作(含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),经本职业经营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二、助理经营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
(1)取得本职业经营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(2)具有大专学历(含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或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(含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(3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(含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或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(含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经本职业助理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三、经营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
(1)取得本职业助理经营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(2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(含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本职业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(3)取和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,经本职业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四、高级经营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
(1)取得本职业经营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(2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(含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,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经营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培训合格(结业)证书。
在企业实际经营管理中成绩突出,经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,可破格申报上一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。